大学生毕业后户籍迁出时,有几种方式供选择:
一、毕业时,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户口连同人事档案一起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性质为“非农业”。如果单位规定,户口挂靠人才市场,那么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托管在人才市场。
二、毕业时,没有立即落实工作单位,而又跟学校签有暂缓派遣合同的,户口暂留在学校两年。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回原籍。
三、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又没有签暂缓派遣合同的,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
四、毕业后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托管在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户籍托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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