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与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

作者:时间:2008/05/22 13:56:23点击数:

浙教学毕[2006]6号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为做好2006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集中签发外的个别就业报到证签发和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调整手续,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样式见附件1);
三、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应及时申请补办,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须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
四、2006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五、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一楼)
联系电话:0571-88912552,88912112(兼传真)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与《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www/08052291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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